在日本搬家後 14 天內要做的事:期限、罰則與正確順序
本文重點
  • 在日本搬家,外國人比日本人多一條法定義務:搬進新住處之日起 14 天內,要到新住址所在的市區町村(市區町村 shikuchoson)窗口申報新的住居地,並且把在留卡(在留卡 zairyu card)交出去。依據是入管法第 19 條之 9 第 1 項。
  • 不必另外跑一趟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法律寫的是「經由市町村長」向法務大臣申報,所以在市區町村的櫃檯把卡交出去,入管這一側就完成了。
  • 逾期沒申報,是 20 萬日圓以下罰金(第 71 條之 5 第 2 號);申報不實,是 1 年以下拘禁刑或 20 萬日圓以下罰金(第 71 條之 2 第 1 號)。這是兩條不同的規定,不要混著寫。
  • 還有一個更長的計時器:從已申報的住居地搬離之日起 90 天內沒有申報新住居地,就構成在留資格的撤銷事由(第 22 條之 4 第 1 項第 9 號)。它從「搬離舊家」起算,不是從「搬進新家」起算。
  • My Number 卡(My Number card)另外有一個 90 天的規定,掛在轉入手續上,跟入管的 90 天完全是兩回事。把兩者當成同一條規則的文章,等於兩邊都沒查。
  • 順序比速度重要。白跑櫃檯的原因,幾乎都不是動作慢,而是次序排錯。

台灣人在日本搬家的機率,其實比想像中高。打工度假的人第一年常常先落腳在合租的 share house 或公司安排的宿舍,站穩之後再自己租一間;留學生從學校宿舍搬到打工方便的地方;轉職、換校區、和另一半同住,都會讓人在有限的滯在期間裡搬上一兩次。

問題是,日文版和中文版的搬家教學,講的幾乎都是同一組事情:怎麼退租、怎麼叫搬家公司、水電瓦斯怎麼停。那些內容沒有錯,但對持在留卡的人來說是不完整的——因為對日本人不存在、只對外國人存在的那一段,剛好就是有刑事罰則、而且拖久了會牽動在留資格的那一段。

這篇文章負責畫地圖。它把真正綁住你的期限、期限背後的條文編號,以及該用什麼順序去做,一次講完。更細的操作分成幾篇專門的文章,會在該出現的位置放連結。

先說一個前提:這裡寫的內容跟你持哪一種在留資格沒有關係。留學、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特定技能、日本人之配偶者、永住者,面對的是同一個 14 天、同一個櫃檯。

為什麼你要多辦一件事

日本的住址制度有兩層。第一層是住民基本台帳(住基法 jukiho)那一層,日本人和外國人都適用,處理的是你在哪個市區町村被登記為住民、住民票(住民票 juminhyo)上印什麼地址。第二層是入管法那一層,只適用於持在留卡的中長期在留者,處理的是出入國在留管理廳掌握的住居地。

日本人只有第一層。你有兩層。而且這兩層各自有自己的期限、自己的罰則。

幸運的地方在於,日本把第二層的入口設在第一層的櫃檯上:你去辦轉入申報的時候把在留卡交出去,這一個動作同時滿足兩層。不幸的地方在於,如果你不知道有第二層,你會覺得「我住址已經登記好了」,然後帶著一個還在跑的計時器走出區公所。

14 天,從哪一天開始算

入管法第 19 條之 9 第 1 項規定,移轉到新住居地的人,要在移轉之日起 14 天內,經由新住居地的市町村長,向法務大臣申報新的住居地,並提出在留卡。

這一句話裡面塞了三件事,值得拆開看。

起算日是你實際住進去那一天。不是簽約日,也不是把舊家鑰匙還回去那一天。三月簽約、四月一日才搬進去,14 天從四月一日起算。

櫃檯是新住址的市區町村,不是舊的那一個。也不是入管局。條文寫「經由市町村長」,這就是為什麼市區町村的櫃檯有辦法受理一件本質上是向入管申報的事。

在留卡是手續的一部分,不是「順便帶著的證件」。條文寫的是「提出在留卡」。這一點是實務上最常出包的地方,細節整理在在留卡住址變更怎麼辦那一篇。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自己的手續說明頁面,是用白話寫的,上面沒有印條文編號。本文的條文編號來自日本政府的法令資料庫 e-Gov。凡是講到後果的地方,我們兩邊都給:官方頁面的講法,以及對應的條文。如果哪天你需要拿這件事跟房東、公司或律師說明,請引條文,不要引部落格。

逾期、不實、90 天:三種後果,三條條文

網路上常見的寫法是把它們糊成一句「沒辦會被罰」。實際上是三件不同的事,觸發條件也不一樣。

發生什麼事 後果 條文
沒有在 14 天內申報新住居地 20 萬日圓以下罰金 入管法第 71 條之 5 第 2 號
申報了不實的內容 1 年以下拘禁刑,或 20 萬日圓以下罰金 第 71 條之 2 第 1 號
從已申報的住居地搬離,且搬離之日起 90 天內沒有申報新住居地 在留資格的撤銷事由之一 第 22 條之 4 第 1 項第 9 號
(參考)申報了不實的住居地 撤銷事由,沒有附天數要件 第 22 條之 4 第 1 項第 10 號
(參考)新入境後 90 天內沒有申報住居地 撤銷事由 第 22 條之 4 第 1 項第 8 號

第一列,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官方頁面的講法是「可能會被處以 20 萬日圓以下的罰金」。頁面上不會印條號,背後的條文是第 71 條之 5 第 2 號。這裡的「第 2 號」值得寫對,因為同一條的第 3 號講的是另一件事:在留卡上住居地以外的記載事項變更的申報義務。看到有文章寫成「第 3 號」,那篇文章多半是抄來的。

第二列是最常被寫錯的一列。申報不實不是只有拘禁刑。條文是「1 年以下拘禁刑 20 萬日圓以下罰金」,兩段都要寫。如果某個來源只提到坐牢那一段,那個來源整體上都要多留一份懷疑,不只是這一點。

兩個 90 天,差別非常大

這是本篇最實用的一段,因為混淆滿地都是,而兩者的後果差了好幾個量級。

入管法的 90 天

第 22 條之 4 第 1 項第 9 號規定,已經申報過住居地的人,從該住居地搬離之後,90 天內沒有申報新的住居地,構成在留資格的撤銷事由。撤銷是一套有意見陳述程序的處分,不是自動生效的開關,但它是這篇文章裡最重的一項。

請特別注意觸發點:搬離舊住址,不是搬進新住址。退了租、東西寄放朋友家、自己先住幾個月的旅館或短租,一邊慢慢找房子——這段期間計時器已經在跑了。滯在期間有限、又剛好卡在換工作或換學校的人,最容易在這裡踩雷。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公開的問答裡談到的 90 天,講的是「剛入境還沒申報過住居地」的情形,也就是第 8 號。搬家的這個 90 天是第 9 號,官方白話頁面沒有專門說明,所以本文的依據是條文本身。

My Number 卡的 90 天

另外一件事,理由也完全不同:多個市區町村在官方頁面上寫明,辦完轉入手續之後超過 90 天沒有辦理 My Number 卡的繼續利用手續,卡片就無法繼續使用而失效。這個說法的出處是市區町村的官方網站。

兩個計時器都是 90 天,都跟搬家有關,後果卻不一樣。一個關係到你能不能留在日本,另一個關係到你要不要重新申請一張卡。把它們寫成同一條規則的文章,代表兩邊都沒查證。

正確的順序

幾乎所有白跑的櫃檯,都來自順序排錯。

搬走之前

1. 如果要離開這個市區町村,先辦轉出申報(轉出申報 tenshutsu todoke)。住基法第 24 條寫的是「事先」提出,沒有寫幾天。所以「幾天前可以開始辦」這件事各地不一樣,甚至同一個市區町村的臨櫃和線上也不一樣。詳細寫在轉出申報與轉入申報那一篇。同一個市區町村內搬家的人沒有轉出申報,搬完之後辦轉居申報就好。

2. 訂搬家公司。這不是法律程序,是排程問題,之所以放在這裡,是因為三月會壞事。日本國土交通省表示,搬家的委託每年集中在 3 月到 4 月,而且 3 月的搬家件數大約是平常月份的兩倍。避得開這段時間,後面每一件事都會比較好辦;避不開就早點訂,並且先看怎麼挑搬家公司,因為取消與延期的條款才是真正會咬人的地方。

3. 安排水電瓦斯的停用日,以及郵件轉寄。每一項都有自己的前置天數,其中瓦斯最麻煩,因為它需要有人在現場。

搬進去之後

4. 到新住址的市區町村辦轉入申報(轉入申報 tennyu todoke),14 天內,並且把在留卡帶去。這一趟同時做兩件事:把你登記到新住址的住民基本台帳上,以及——因為你把卡交出去了——完成入管法要求的住居地申報。這就是所謂的「視為」規定,也是你不必跑入管局的原因。卡放在家裡,就只完成前面那一半。

5. 同一趟、同一個櫃檯把 My Number 卡處理掉。券面記載要更新,繼續利用手續要辦。現在辦完,上面那個 90 天的卡片規則就永遠不會變成你的問題。

6. 國民健康保險。有加保的人要注意,國保是市區町村辦的,跨市區町村搬家等於在舊的那邊喪失資格、在新的那邊重新加入。厚生勞動省給的期限是 14 天。需要哪些文件各地不同。

7. 新家的水電瓦斯和網路。其中瓦斯需要你本人或代理人在場。順序整理在搬家時的水電瓦斯與網路手續

8. 銀行、手機、公司、以及任何會寄東西給你的機構。這一層是契約關係而不是法律義務,但忽略它的後果很實際,而且它永遠是大家最後才想到的一層。

期限一覽

手續 期限 依據
住居地申報(提出在留卡) 搬進新住處之日起 14 天內 入管法第 19 條之 9 第 1 項
轉入申報(從別的市區町村搬來) 轉入之日起 14 天內 住基法第 22 條第 1 項
轉居申報(同一個市區町村內搬家) 轉居之日起 14 天內 住基法第 23 條第 1 項
轉出申報(要搬去別的市區町村) 事先。法令沒有規定天數 住基法第 24 條
國民健康保險的加入與喪失 14 天內 厚生勞動省
國民年金的住址變更 My Number 與基礎年金號碼已經連結的人,原則上不用申報 日本年金機構

表裡有兩列要特別說明,因為錯誤資訊都集中在這兩列。

轉出申報沒有法定天數。條文只寫「事先」就停了。你看到的所有「兩星期前」「三十天前」「搬完之後幾天內」,全部都是某一個市區町村自己的作業規則,而且同一個市區町村的臨櫃和線上可以是不同的數字。不要把甲市的數字帶去乙市用。

國民年金那一列刻意沒有寫天數。第 1 號被保險人如果 My Number 已經和基礎年金號碼連結,日本年金機構表示原則上不需要提出住址變更申報,跨市區町村搬家也一樣;沒有連結的人則向市區町村提出。日本年金機構沒有公布天數,所以不要把國保的 14 天套過來。

滯在有期限的人,還要多想兩件事

打工度假和留學開始的人,滯在期間是有終點的。這會讓搬家多出兩個台灣讀者特別容易忽略的面向。

第一,國保的適用前提。厚生勞動省寫明,短期滯在的在留外國人不是國民健康保險的被保險人對象。也就是說,「搬家要不要辦國保手續」這個問題,前提是你原本就在制度裡面。搬家本身不會改變你適不適用,但跨市區町村搬家一定會產生一組手續,別以為換個地方住保險會自己跟過去。

第二,在留期間和金融機構的紀錄。銀行方面要求你申報住址變更的依據,是你簽的存款約定(契約),不是法律直接課給客戶的義務——這一點常被寫錯。全國銀行協會公布的普通存款約定參考範例裡有一條,要求名稱、住址等申報事項有變更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並且約定在通知之前發生的損害,除銀行有過失外由客戶自負。要注意那份文件是「參考範例」,各家銀行實際的條號和文字並不相同。

比契約條款更直接的是在留期間。Yucho 銀行(郵貯銀行)官方寫明,在留卡更新後如果沒有向該行申報,等到該行登錄的在留期間屆滿,就會無法出金、匯款。對打算在回台灣前把存款一次匯出去的人來說,這是會卡在最後一步的那種問題:帳戶還在,錢也還在,就是動不了。

手機這一側,只有 NTT docomo 在官方頁面上寫明沒有聯絡住址變更可能會停止服務。其他兩家大型業者的官方頁面沒有寫到同樣的不利益,所以不要把三家並排成同一句話。

去窗口那天帶什麼

實際的文件清單由各市區町村自己決定,所以下面這一份請當成核心,不是完整清單。

  • 你的在留卡。它決定這一趟的法律效果,不只是決定辦得快不快。
  • 一起搬家、一起登記的家人各自的在留卡。有幾張卡就要帶幾張。
  • 你的 My Number 卡(如果有),以及卡片的密碼。
  • 舊住址的市區町村發給你的轉出證明書(轉出證明書 tenshutsu shomeisho),如果有拿到的話。
  • 國民健康保險的證件,如果有加保。

轉出證明書有一個例外值得先知道:如果轉出申報是用 My Number 卡辦的,就不會核發轉出證明書,轉入申報時也不需要附。線上辦完卻沒收到任何紙本,不代表出了問題。

市區町村窗口辦不了的事

市區町村處理的是你的住址,不處理你其他的在留相關手續。姓名、國籍.地區、在留期間這些欄位的變更,市區町村不能受理,也不在 14 天住址申報的範圍內。那些要去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

這是中文搬家教學裡最常見的一個錯誤,通常長成「搬完家記得去入管申報新住址」這樣一句話。住址不用去入管。你去市區町村、把卡帶著,法律會替你把後半段接起來。但如果你的姓名剛好和住址同時變更——例如結婚改姓——那就是兩個機構、兩趟不同的事,不會互相涵蓋。

如果這是你來日本之後第一次搬家,順便會有一些不屬於「搬家」而屬於「剛落地」的事情同時發生。初到日本的清單涵蓋那一塊;至於租屋端的規則——押金、禮金、保證公司、退租時的原狀恢復——則整理在外國人在日本租屋

FAQ

我只是在同一個城市裡從 A 搬到 B,也要辦嗎?

要。入管法的住居地申報對同一個市區町村內的搬家一樣適用,14 天內帶著在留卡去窗口。住民登記那一側則是辦轉居申報,依住基法第 23 條第 1 項,同樣是 14 天內。差別只在於沒有轉出申報、也不會有轉出證明書,因為你沒有離開這個市區町村。

我已經搬進去 20 天了,還沒辦。現在怎麼辦?

立刻去新住址的市區町村把手續辦完。逾期不會讓義務消失,越早辦,未履行的期間越短。逾期本身對應的是第 71 條之 5 第 2 號的 20 萬日圓以下罰金;另外,第 22 條之 4 第 1 項第 9 號的 90 天是從你搬離舊住址那天起算,這一個才是真正要小心的。

可以請室友、房東或公司的人代辦嗎?

誰可以代為提出,是由手續本身和各市區町村的規則決定的,請直接問你要去的那個窗口,不要憑推測。可以確定的是,透過政府入口網站辦理的線上轉出申報,是建立在你本人的 My Number 卡和密碼上的,不接受代理人。

會換發一張印著新住址的在留卡嗎?

不會。住居地變更不核發新卡,新住址是記載在你現有的那張卡上。這也是為什麼卡片要在櫃檯交出去,而且當場就會還給你,不用等郵寄。

要收費嗎?

住居地申報不收費。

打工度假只剩幾個月,最後這段期間搬家還要辦嗎?

要。義務綁在「持在留卡、被登記在住民基本台帳上」這件事上,不會因為你快回國了就消失。而且滯在末期反而更需要把住址弄對:稅務通知、國保的相關文件、退租的往來文件都寄到住民登記的地址,銀行和手機公司也各自有自己的紀錄。住址對不上的時候,最後幾個星期的行政作業會比搬家本身麻煩得多。

我沒有 My Number 卡,還能辦這些手續嗎?

臨櫃可以。轉出、轉入、轉居這些申報以及入管法的住居地申報,都可以在市區町村的窗口辦,沒有 My Number 卡不會擋住你。沒有卡會少掉的是線上那條路:政府入口網站的線上轉出申報需要一張電子憑證有效的 My Number 卡和密碼。另外,本文提到的那個 90 天卡片規則,對沒有卡的人自然也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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